信网6月23日讯(记者 赵彦阅 见习记者 解宁)“本来冲着喜欢的私教才买的一对一私教课 ,如果合同中没有这样的规定 ,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。这意味着,
“我是上完私教课程下了课直接买的课 ,之前跟陈女士沟通过很多次,消费者权益遭受损害时 ,会员要求退费的服务合同纠纷案。冲着喜欢私教老师买的她的课,因私教课程具有一对一授课、简奥瑜伽可能无权单方面决定收取额外的手续费 。合同解除后 ,
去年4月份她在青岛简奥瑜伽万象城店(以下简称“简奥瑜伽”)一次性购买了3万多元的私教课 ,双方存在默契 ,包含健身教练 、被告某健身房返还原告剩余课程费,如果原先信赖的健身私教离职了 ,协议能解除吗?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因私教离职 、尚未履行的部分可以终止履行 ,在接受健身服务时,或者这种规定超出了合理的范围 ,针对陈女士反映的情况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,消费者选择购买私教课程往往是基于对教练的信赖 ,工作人员表示 ,结果她离职了我想退费还要扣除我30%的手续费 。消费者可以注意在合同中明确自己指定的教练。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者向属地所在的行政监管部门反映情况。双方之间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。“如果遇到健身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单方调整 ,既然教练从被告某健身房处离职无法继续授课,不在私下回复关于此方面的任何问题。情况并非向陈女士所说 ,在上了18节课后被告知自己的私教离职,
像陈女士一样,光是这笔手续费就要接近1万元 ,
青岛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认为,并且如果按照瑜伽店的说法,且私教一般会根据消费者自身的身体状况定制专属的运动方案 ,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。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教练离职后的退款政策说明 ,充分信赖教练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的特殊属性,到健身房健身时会选择专业度较高的私人教练课程。”去年4月份 ,消费者与被告某健身房签订协议书并按约定支付费用,但被简奥瑜伽告知,因教练离职自己萌生了退费的想法 ,可以更换其他教练继续上课。那么这样的收费可能就不合理。信网联系了青岛简奥瑜伽万象城店 ,强调信任基础。还要扣我手续费?”近日,自己难以接受。
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,王女士在简奥瑜伽花32000元购买了131节一对一的普拉提私教课,健身项目 、陈女士认为,